如要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或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一般都需要双方办理赠与合同,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生活中对赠与合同的需求日趋增大。
那么,赠与合同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是怎么样的呢?
下面让我们通过问答的形式一起来学习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01基本篇
哪里能找到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
主要集中在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的第十一章,该章节对赠与合同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即第657条至第666条。
什么是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注意
赠与行为必须是无偿给予!!!如果双方涉及金钱之间的有偿转让,那么赠与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涉及金钱之间的有偿转让而需要订立合同,这种情形下,建议按照买卖合同方式处分财产。
02提高篇
可以将财产赠与给未成年人吗?
可以的,由于赠与合同中受赠人接受赠与是属于纯获利的行为,故法律承认受赠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残障人士、植物人等。
有没有对赠与人的保障措施?
有的,民法典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此条法律规定相当于赠与人无偿给予时的贴心小棉袄,赠与人可以在赠与合同附加受赠人保证赠与人在房屋中的居住权、受赠人保证照顾赠与人的衣食起居、生养死葬……
赠与合同撤销或无效后能否要求返还财产?
可以的,民法典第665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如果财产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能不能拿回财产需要由人民法院裁判确定。
03风险篇
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反悔吗?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动产未交付转移、不动产未进行登记转移前是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任意撤销赠与了。当然了,作为新时代诚实守信的公民,签订赠与合同后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不能随意反悔。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真的不能撤销了吗?
可以撤销的,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赠与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注意是诉请撤销赠与合同。
如果诉请撤销赠与合同公证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能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大家要注意。
为啥咱们签订的赠与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请看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双方签订赠与合同是一种民法法律行为,该行为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德,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无法一一罗列,故列举几个情形以供参考。
如:赠与的财产不是自己合法拥有的;将全部财产赠与给“小三”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失去了生存的经济基础保障;赠与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履行债务……